typ-c接口EN62680認證辦理要求是什么?2022年12月7日歐盟發(fā)布修訂指令,新指令將于2024年12月28日起在所有歐盟成員國強制實施,筆記本電腦設備要求放寬至2026年4月28日。
EN 62680 強制認證涵蓋 13 類無線設備,如手機、平板電腦、數(shù)碼相機等。這些設備必須配備符合 EN IEC 62680-1-3 標準的 USB Type-C 充電接口,并支持符合 EN IEC 62680-1-2 的 USB PD 協(xié)議。
明確不受指令條款要求的產品類型
1、帶有可拆卸電池且內部電池只能拆卸后通過單獨電池充電器充電的無線電產品;內置電源且由直接由交流電源供電的無線電設備;僅使用無線充電方式的無線電設備;隨無線電設備一起出廠的充電線纜。
規(guī)定無線電設備支持 USB PD 的條件
2、無線電設備是否需要支持 USB PD(EN IEC 62680-1-2)是通過產品的額定電壓、額定電流、額定功率來決定的。當額定電壓≤5V,或額定電流≤3A 或額定功率≤15W 時,可不支持 USB PD 要求,若超過則要。如果在充電過程中,充電電壓、電流或功率瞬間超過閾值(>5V、>3A 或 > 15W),無線電設備可不用支持 USB PD 要求。
1、對于一個包含多個無線電設備的系統(tǒng),其中一個無線電設備受 RED Common Charger 指令條款約束;如該設備不能單獨工作,必須結合整個系統(tǒng)來運行,那么應該把系統(tǒng)當成一個整體來判斷這個系統(tǒng)是否受 RED Common Charger 指令條款約束。
Type-C 插座引腳規(guī)定
充電協(xié)議規(guī)定
3、無線電設備除了 USB PD 充電協(xié)議之外,也允許使用私有充電協(xié)議,但私有充電協(xié)議不得影響 / 限制 USB PD 充電協(xié)議。
1、RED Common Charger 指令的開始執(zhí)行日期為 2024 年 12 月 28 日(筆記本電腦為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執(zhí)行日期之前已經投放到市場的無線電產品,允許繼續(xù)在市場上售賣;對于相同 “型號(Model)” 的無線電產品,盡管在執(zhí)行日期之前已經投放到市場,執(zhí)行日期之后如需繼續(xù)投放到市場,依然受 RED Common Charger 指令條款約束;歐盟不認可 “Model” 概念,這只是一個商業(yè)術語。
包裝及標識要求
2、無線通訊設備在歐盟市場銷售流通時,可選擇是否配備充電器,并進一步明確使用說明,外包裝或標牌中需要體現(xiàn)充電器的類型和配置情況,信息要以可讀可見的方式顯示,其中 a 應該不小于 7mm。當充電器適用 USB PD 時(充電功率超過 5V,電流量超過 3A 或輸出功率超過 15W),則須表明簡稱 “USB PD”。
單獨銷售的 charger、cable 暫時無影響
套裝出貨及特定產品需滿足指令要求
:對于套裝出貨的,如果套裝終端設備在 Directive(EU)2022/2308 指令管控的 13 類產品內,終端設備 + cable+charger 都要滿足該指令要求。特別提醒:TWS 耳機 + USB Cable,TWS 耳機是在這個 Directive(EU)2022/2380 指令管控范圍內的產品,充電盒 C 口需要滿足 IEC 62680-1-3,對耳塞充電口不作要求;充電盒 USB C 母座只接受 16pin 或 24pin,USB cable USB C 公頭可以接受 9、12、14、16、22 或 24pin,且需要滿足 62680 要求;隨附整機的 USB Cable,不要求必須是 USB C-USB C Cable,可以是 USB-C to USB A Cable。無線便攜式揚聲器(如便攜式藍牙音箱),無線鼠標,無線鍵盤也在 Directive(EU)2022/2308 指令管控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