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認證SVHC候選物質清單正式更新至247項。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更新SVHC候選物質清單,將5項物質加入到SVHC候選物質清單。之前評議的6項物質中的“亞磷酸三(4-壬基苯基,支鏈)”在評議中明確了“亞磷酸三(4-壬基苯基,支鏈)酯”不論其物質本身,還是當其含有≥0.1%的“4-壬基苯酚,支鏈和直鏈”時對環(huán)境而言都是一種內分泌干擾物。
因此,此次只對第21批SVHC候選物質“三(壬基苯基)亞磷酸酯(TNPP)其中4-壬基苯酚(支鏈和直鏈)(4-NP)含量大于等于0.1 %”的物質條目更新為“亞磷酸三(4-壬基苯基,支鏈)酯”。
此前于2021年6月被提議列入SVHC清單的“間苯二酚(CAS編號:108-46-3)”仍處于待決定的狀態(tài),此次未被加入至清單。至此,SVHC候選清單共包括32批247項物質。
三(壬基苯基)亞磷酸酯(TNPP)其中4-壬基苯酚(支鏈和直鏈)(4-NP)含量大于等于0.1 %更新后的物質條目
ECHA在對SVHC候選物質清單更新的同時,也對SVHC意向物質清單進行了更新,將“鉻酸鋇”和“1,1,1,3,5,5,5-七甲基三硅氧烷”從清單中撤出。截至目前,總共有5項物質被列為SVHC意向物質,均處在“提議方準備相關物質的卷宗”階段,其中“活性棕51”、“十甲基四硅氧烷”和“1,1,1,3,5,5,5-七甲基-3-[(三甲基甲硅烷基)氧基]三硅氧烷”的卷宗計劃在2025年2月3日前完成提交。預計ECHA將在2025年3月對這3項物質發(fā)起公眾評議。
1.SVHC物質測試;
2.SCIP通報培訓;
3.SCIP通報服務。
ECHA強調企業(yè)需遵循法規(guī)的要求,履行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義務。如物品中SVHC物質含量超過0.1%(w/w),根據(jù)《廢棄物框架指令》WFD要求,自2021年1月5日起,企業(yè)需進行SCIP通報,SCIP通報信息將會在ECHA官網(wǎng)進行公布。
根據(jù)REACH法規(guī)要求,如物品中SVHC物質含量超過0.1%(w/w),且物質在物品中的含量超過1噸/年/制造商或出口商需向ECHA進行通報,如產品中SVHC物質含量超過0.1%(w/w)則需履行信息傳遞義務。SVHC清單每年更新兩次,隨著SVHC清單的不斷更新,企業(yè)面臨的管控要求越來越多。建議企業(yè)及早對供應鏈展開調查,以從容應對法規(guī)變化。